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04)14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2006年市级将逐步扩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范围,并决定从6月起开展第二批市直部门、单位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体制框加的要求,也是深化我市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对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第一批改革试点看,在节约资金、方便单位、集中财力办大事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第二批试点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树立大局观念,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第二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第二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范围

  科技局、环保局、团委、妇联、物价局、民盟、科协、畜牧局、农机局、中德项目办、生产力促进中心、文联、地震局、干休所、疾控中心、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物价所、环保监测站、环保监测支队等20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纳入第二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范围。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资金包括:

  1.财政预算内外资金;

  2.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其它财政性资金。

  属于统借统还的世界银行、亚州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支付,按相关规定执行,其国内配套的财政性资金支付,纳入试点范围。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