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奉节白帝城入口景点、白帝城重点文物保护区及飞龙寺观景平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奉节府文[2005]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规划范围包括白帝山175米水位线以上、核心文物保护区以外的陆地部分,白帝小学西侧500米至白帝小学之间渝巴公路南侧、175米水位线以上的陆地部分及渝巴公路北侧山体部分,飞龙寺观景平台部分,规划总面积为20.21公顷。

  二、同意该规划总体布局分为白帝城入口景点、白帝城重点文物保护区和飞龙寺观景平台3个部分。其中,白帝城入口景点占地面积13.8公顷,规划有背景绿化区和入口广场、民俗街、诗苑3个景点,布置停车场2个及旅游服务设施,建筑风貌为川东民居形式,修建汉代风格的白帝风雨桥1座,停车位102个;白帝城重点文物保护区内规划建设山前小广场及环山游步行道,广场占地约1000平方米,山门建筑采用西南官式建筑;飞龙寺观景平台设置小型服务用房及观景平台,总占地2100平方米。服务用房建筑风貌为川东民居形式。设计方案按程序报经审查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三、同意在诗苑、古象馆、白帝山分别设一个小型游艇码头,泊位5个,用于景区水上交通及游览。进一步论证白帝城至赤甲山观光索道对景观的影响。

  四、加强对白帝城重点文物保护区和瞿塘峡的生态环境保护,景区内及周边禁止建设有“三废”污染的项目,禁止机动车进入景区。白帝城及周边街道的污水要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加强对白帝城文物的保护。深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项目建设时须完成地质详勘资料,并论证通过后实施;采取生物式护坡方式对白帝城高程185米以下地段进行坍岸治理;所有景区建筑均应建于182米水位线以上,并避开汇水区域;游览步道及车道均应尽量建于该水位线之上,并设置紧急避灾通道和紧急避险点。

  六、本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由奉节县人民政府负责,市规划、环保、园林、文化等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帮助指导、协调服务。

  二○○五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