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股份制试点企业:
现将财政部财会字(1996)1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6〕11号)(略)
公布日期:2006-03-26施行日期:1996-05-3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京财会[1996]60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3-26
施行日期 1996-05-30
发布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正文
市属各股份制试点企业:
现将财政部财会字(1996)1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6〕1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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