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南昌市2006年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南昌市2006年纠风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南昌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1、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进行专项治理,切实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结合“建设高效责任政府,塑造诚信创业南昌”主题活动,开展创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示范窗口工作。积极推进“文明行风热线”工作,保证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并得到及时查处。

  2、在巩固三年“双评”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掌握公共权力或居于垄断地位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具有审批、执法权的部分基层站所,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分别牵头对全市公办中学、市属公立医院开展行风评议评价活动。要不断创新评议方法,增强评议效果,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力在立规矩、抓落实、强监管、严考核、树新风上求突破,在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的有效管理上求突破,大力推进我市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是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并出台配套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生比例和收费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三是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的学校进行整顿和规范,着重解决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和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高收费问题。四是坚决制止高中以下(含高中)学校的达标活动。五是推行教育收费审批、公示、听证、审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防止学校乱收费。六是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以及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和乱摊派行为。七是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和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八是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学校活动。

  2、大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是继续抓好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改进招标采购方式;积极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二是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完善以药费、医疗服务收费公示为重点的院务公开制度,健全对医院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三是积极开展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及单病种限价试点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四是开展专项治理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五是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行为。六是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

  3、切实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免征农业税和支农惠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筹资筹劳管理,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的程序、范围和上限标准,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三是开展对农民建房和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收费的专项治理,加强农村用水用电收费价格监督,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加价和搭车收费。四是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村务公开等制度。五是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六是坚决查处顶风违纪向农民乱收费行为和涉农恶性案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七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

  4、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一是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纠正收费站点过多过密和乱收费现象。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解决多家上路,多头执法以及治理超限超载中重复收费、罚款,以罚代纠和谋取私利等问题。三是严格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管,认真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规定。四是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网络,严肃查处发生在公路上的各种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等行为。

  (三)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管涉及哪个部门,都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行为;学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和违规办班乱收费,强制服务性收费,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等问题;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案件。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开通“行风热线”,开展“下访”活动,建立与物价、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认真做好信访件的初核调查工作,不断获取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专项治理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有效突破案情。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扩大纠风工作的社会效应。

  二、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要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把纠风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全局工作中通盘考虑,提出目标,细化任务,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主要领导对纠风工作负总责,要经常过问纠风工作,听取纠风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主动组织和落实好所牵头负责的专项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各级政府纠风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

  2、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明查与暗访、日常检查与年度评议考核、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教育、卫生、水、电、气、公交、客运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行业及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尤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 “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执行“三限”政策,教育经费落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回扣”、“开单提成”、 “红包”问题;涉农政策规定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各级纠风工作机构、物价、审计、财政、法制等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群众、新闻媒体的综合监督作用。

  3、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下发《南昌市纠风工作层级责任制》,强化各有关单位抓纠风工作的责任,形成抓纠风工作的合力。充分发挥局际联席会议和听证咨询会的作用,同时利用定期分析会、工作研究例会等形式,不断探讨新形势下开展纠风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的协调机制。注意发现典型、培植典型,精心打造纠风工作“亮点”,运用典型示范引导,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防止形成新的不正之风。

  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协调各有关县、区成立专门的纠风机构,配齐配强纠风专职人员,充实纠风工作一线的力量。加强对已聘用的行风监督员的管理,建立完善工作、考核、聘用、辞退等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行风建设中的监督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认真抓好部门和行业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对纠风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提高纠风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