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要求,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307号令)、《汽车贸易政策》(商务部令2005年16号)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和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现将北京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名单公布如下,今后随着《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实施再逐步进行调整。

  1、北京市联合汽车解体厂;

  2、北京市汽车解体厂有限公司;

  3、北京中物博汽车解体中心;

  4、北京首特钢报废机动车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5、北京市通达汽车解体厂;

  6、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7、北京华桑谷物资再生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金属回收联营公司;

  9、北京市大石河报废汽车解体厂。

  200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