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规工作),是我市综合整治发展环境、提升重庆城市形象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2005年,我市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项专项活动,把整治工作与扶优限劣结合起来,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信用缺失突出问题,实行标本兼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0多万人次,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1.3亿元,立案查处5000多起,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644起,涉案金额12.2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61人,挽回经济损失7991.6万元,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在系统建设、信息采集及披露、清理拖欠和实际运用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全市累计共清理企业拖欠近300亿元,全市银行不良贷款比率由年初的11.05%下降到8.5%,金融环境大为改善。此外,在市场监管的规章制度建设、执法队伍建设、联合执法机制建设,以及市场基础设施、检验检测设备建设等方面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全市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为了进一步调动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深入持久地推进我市整规工作,市政府决定对万州区等13个整规工作先进区县(市)和市公安局等12个整规工作先进部门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区县(市)

  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巴南区、长寿区、铜梁县、南川市、垫江县。

  二、先进部门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国税局、重庆银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通信管理局、市盐务局。

  希望获得表彰的区县(市)和部门再接再厉,为我市整规工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