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布日期:2006-03-15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京国税发[2006]6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3-15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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