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

  本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从而构建好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在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已进入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转变的新阶段,工作重点之一是推行全科医师领衔的社区卫生团队服务模式,完善服务责任制。通过实施《上海市社区全科医师培养三年行动计划》,目前本市取得全科医师资格的医师已有一千余名,其中大部分已成为社区卫生全科服务团队的骨干力量。

  为规范全科医师管理,严格依法行医,根据卫生部《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169号)文件精神,本市已经通过全国或上海市初级、中级及高级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或评审)、现仍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学服务的临床医师,以所在医疗机构为单位,集中到批准所在医疗机构执业的区、县卫生局办理全科医师执业注册手续。鉴于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执业医师申领全科医师执业证书后,允许保留原已领取的临床医学其他专科执业证书。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