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旅游组织在华取得收入征免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35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公布日期:2006-03-08施行日期:2006-03-08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粤地税函[2006]9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3-08
施行日期 2006-03-08
发布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旅游组织在华取得收入征免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35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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