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支公司的请示》(大地财保桂发(2006)20号)及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加强对以上分支机构筹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的分支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四、筹建的分支机构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

  二OO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