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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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推行维吾尔、哈萨克新文字和同时使用维吾尔、哈萨克老文字的决定现行有效
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敬爱的毛泽东同志、周恩来同志的亲切关怀下,我区维、哈文字改革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各级各类学校普遍采用新文字教学;相当一部分干部和群众都不同程序地掌握或开始使用新文字;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79-12-08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79-12-08 -
为了加强对集市贸易的领导和管理,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保证正当交易,取缔非法活动,特布告如下:一、集市贸易是我国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对于促进农副业生产发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79-11-29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79-11-29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管理暂行条例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章草原的管理、保护、利用和建设第四章草原管理机构第五章奖励和惩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草原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畜牧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大自然生态平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4-11-08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84-11-0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刑事案件可以延长办案期限的边远地区的决定现行有效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第二条规定:“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和一审、二审期限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4-08-23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84-08-23 -
(1984年6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84年8月14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第三章车辆第四章车辆驾驶员第五章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4-08-14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84-10-01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暂行办法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8-12-24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88-12-24 -
乌鲁木齐市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和水质标准第三章水源保护区的管理第四章奖励和惩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乌鲁木齐市供水水源,防止水污染,适应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7-02-14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87-02-14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现行有效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州各民族婚姻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禁止强迫、包办以及以宗教和其他方式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男女一方因不满他人(包括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7-02-14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87-02-1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现行有效
根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后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结合我区几年来选举工作的实践,决定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7-01-15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87-01-1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定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现行有效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第二条制定自治区地方法规的权限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88-10-15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8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