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滁州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发布部门:
高级搜索

滁州

  • 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4-10-22发布部门:滁州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04-10-22

  • 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现行有效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市直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滁州市人民政府二00四年十月十八日滁州市市直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4-10-18发布部门:滁州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04-10-18

  • 关于印发滁州市秋种优质高产高效攻关示范区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市政府《2004年全市秋种工作指导性意见》(滁政[2004]85号)精神,从今年起,我市将按照省“万、千、百优质高产示范基地”建设的要求,重点建设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4-10-12发布部门: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施行日期:2004-10-12

  • 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确保全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4-12-17发布部门: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施行日期:2004-12-17

  • 关于印发滁州市既往有偿供血(浆)人群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掌握我市既往有偿供血人群中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疫情底数,及时治疗、有效控制艾滋病的传播流行,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既往有偿供血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4-12-08发布部门: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施行日期:2004-12-08

  • 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滁州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五月十二日滁州市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5-05-12发布部门:滁州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05-05-12

  • 关于印发滁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滁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5-07-25发布部门: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施行日期:2005-07-25

  • 转发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滁州市本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程序的意见的通知现行有效

    琅琊、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滁州市本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程序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七月二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5-07-21发布部门: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施行日期:2005-07-21

  • 关于印发滁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六月二十日滁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5-06-20发布部门: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施行日期:2005-06-20

  • 关于印发滁州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滁州市损害投资者合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5-06-14发布部门: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施行日期:2005-06-14

分类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