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四平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发布部门:
高级搜索

四平

  • 四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城区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根据我市城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参照物价指数和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我市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7-11-27发布部门:四平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7-12-01

  • 企业名称使用四平市一词管理规定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名称使用四平市一词和管理工作,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6-10-07发布部门:四平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6-10-07

  • 四平市城市燃气管理实施办法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管理第三章生产和经营管理第四章燃气设施管理第五章燃气应用管理第六章燃气事故及处理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保障城市燃气的正常供应和使用安全,促进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7-07-14发布部门:四平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7-07-14

  • 四平市工程建设监理暂行办法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我市的建设监理制度,改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颁发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7-02-20发布部门:四平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7-03-01

  • 四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制暂行办法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强化土地资产管理的决定》等规定,借鉴外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8-03-10发布部门:四平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8-03-10

  • 四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站)管理暂行办法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吉林省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8-07-20发布部门:四平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8-07-20

  • 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现行有效

    现就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1、开办个体私营企业,凭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对其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发照前需提前置审批手续的,相关部门自接到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9-11-28发布部门:四平市委 四平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9-11-28

  • 四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预防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城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以及在本市居留的外地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9-02-04发布部门:四平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9-02-04

  • 四平市高龄老人优待办法现行有效

    一九九九年八月四日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美德,给老人办好事办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9-08-04发布部门:四平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9-08-04

  • 中共四平市纪委、四平市监察局印发关于严肃处理干扰阻碍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直属机关纪工委,市直各部、委、办、局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驻平中、省直单位党委、纪委、监察室:《关于严肃处理干扰阻碍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的暂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1-04-25发布部门:中共四平市纪委 四平市监察局施行日期:2001-04-25

分类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