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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

  • 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城市整体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1-09-29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2001-09-29

  • 吉林省邮政条例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服务与保障第四章市场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邮政工作,规范邮政市场秩序,保障邮政工作正常进行,促进邮政事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合法权益,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2-01-18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2002-03-01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四章火灾扑救第五章消防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对《吉林省消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1-12-01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2002-01-01

  • 吉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保障散居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散居少数民族,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1-12-01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2002-01-01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行生态省建设的决定现行有效

    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作出进行生态省建设决定的议案》,会议原则通过了《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决定自2001年至2030年,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1-12-01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2001-12-01

  • 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定,结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1-12-01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2001-12-01

  • 吉林省国防教育条例现行有效

    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8月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公民国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2-08-02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2002-09-01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决定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统计调查第三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第四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五章统计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经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8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2-08-02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2002-09-01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现行有效

    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8月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2-08-02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2002-09-01

  • 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种质资源保护第三章品种选育和审定第四章种子生产第五章种子经营第六章种子质量第七章种子行政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9日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3-11-29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200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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