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实施前,非户籍人员可申请三种救助

  【导言】医疗救助是关系到民生的重大事情。16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在征求公众意见后印发实施。17日,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医疗救助将扩大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救助比例,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从原来的每人每年最高33万元增加到35万元,非户籍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而且最高救助限额可达每人每年5万元,符合条件的非户籍人员申请医疗救助的程序与普通市民一样。

  看点一:最高限额增至每人每年35万元

  2015年2月1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政策措施。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在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作出部署。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09年以来,广州市逐步建立了包括资助参保、基本和特殊门诊、住院、商业保险、专项大病、临时救助、慈善医疗7项制度的医疗救助体系,救助对象覆盖全市居民、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和外地困难大学生。

  此次《办法》将此前的《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广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广州市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和康复资助办法》等文件内容进行了整合,减少政策层次,提升救助和监管效率。

  目前,广州市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达33万元。此次修订的《办法》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将最高医疗救助限额从原来的每人每年最高可达33万元增加到35万元。

  同时,《办法》将职工医疗保险资助标准由600元/年提高到800/年;提高门诊慢性病救助标准:门慢门特报销90%,再进行二次救助,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门慢每人每月每病种100元(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300元);住院救助年度限额由14万元提高到15万元,救助比例从50%-100%提高到80%-100%,其中老年人、未成年人、1-6级残疾军人在此报销比例的基础上相应提高5%;临时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并将低保、低收入人员临时医疗救助起付线由目前的3900元统一下调到2000元。见义勇为人员临时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可达10万元。

  看点二:广州已支出医疗救助金8.4亿元

  1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已为200万人(次)的居民提供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金8.4亿元;其中,2015年1-10月,为38万人(次)的居民提供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金1.3亿元,基本解决了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居民的医疗问题。

  据广州市民政局局长何镜清介绍,本次修订的《办法》扩大了医疗救助的覆盖面,将优抚对象、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范围;将见义勇为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将全部残疾人纳入资助参保范围;进一步加大外来人员医疗救助力度,将在本市工作、符合救助条件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可达5万元。

  “将非户籍人员纳入救助范围措施,广州走在全国的前列。”何镜清表示,对于非户籍人员的救助条件,16日的市府常务会讨论后要求将救助门槛降低,惠及范围更广,“接下来我们要根据这次常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去做了解论证,广州市会出台细则,届时将向社会公布。”

  看点三:非户籍人员医疗救助申请程序与户籍人员一样

  在具体医疗救助申请程序方面,《办法》提出,本市困难群众(低保、低收入、五保、三无人员、重残、精神智力残疾、优抚对象等)无须申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治疗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可直接减免医疗费中的医疗救助金报销部分。#p#分页标题#e#

  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李志雄告诉记者,普通居民符合救助条件的,可向所在街道(镇)提出申请,接受预受理情况。“普通居民住院的时候,觉得自己支付不起医疗费用了,可以向街道(镇)去申请。街道会先核对家庭情况,在这个核对情况期间,我们会预受理申请。等到出院的时候,我们会根据实际的费用来确定,如果符合条件我们就会给予救助,是这么一个过程。出院之后申请也可以,这个没问题。”李志雄说。

  广州非户籍人员数量众多,如何解决他们的医疗救助需求呢?“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办理医疗救助的整个流程跟普通市民没有区别,是一模一样的。比如针对在广州就读的外来困难大学生,他们申请医疗救助就跟我们本市户籍的困难群众一样,直接就可以减免了。”李志雄说。

  “今后政策覆盖人群将会加大,申请流程还会更加便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与财政、人社、卫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新政策培训工作。

  看点四:新政争取年内实施

  为降低广州因病致贫人员医疗救助门槛,《办法》将现行政策规定的因病致贫居民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总收入的60%降低到40%(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家庭医疗费用灾难性支出标准),并提高申请人家庭资产限额。

  李志雄告诉记者:“因病致贫申请救助有两个条件:一个条件是他的支付费用不能低于家庭总收入的40%,高于40%才能得到救助;另外是资产的限定,资产不能超过设定的额度,比如说不能有两套房、有豪车等。”

  《办法》还将通过设立因病致贫居民预受理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建立医疗救助预备金制度,方便居民零星报销,简化报销手续;建立医疗救助医务社工制度,为在医疗机构就医的因病致贫居民提供医疗救助资源链接,为他们提供及时的政策咨询等救助服务,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可及性。

  “此次《办法》为征求意见稿,在今天通过、发布之后,我们将尽快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何镜清表示,《办法》为涉及民生的重要文件,备受关注,力争年内能实施。

  【配稿】

  新政实施前,非户籍人员可申请这3种救助

  新修订的《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里,非户籍人员也将被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消息引起了多方关注。但新《办法》还未实施,目前来说,非户籍人员有哪些救助政策可以享受?1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以下三项救助外来人员可以申请。

  1. 政府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

  救助金额: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或住院治疗,年度最高可获19万元(包含医疗救助金以及商业保险医疗救助金)

  咨询电话:020-81499908,95519或020-38904279。

  2. 慈善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符合一定条件的广州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大中专学生以及正在广州市工作并在广州市连续交纳二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救助金额:慈善医疗救助标准原则上为每一救助对象在一个慈善医疗救助年度内不超过30000元。

  咨询电话:020-86004343。

  3. 福彩及时雨关爱基金

  救助对象:在广州市辖区内突遭意外或患重病无力支付医疗费,并符合基金资助用途的人员。

  救助金额:单次资助金额为2000-10000元,特殊情况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咨询电话:020-8600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