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

  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释义】

  本条是关于旅游者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会与当地居民、其他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打交道,在发生旅游纠纷、处理旅游纠纷过程中,也常常会与上述对象产生联系。在处理这些社会关系时,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对旅游者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定义务。实践中,存在一些旅行社在接待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旅游者的权利,但也出现了一些旅游者采取过激行为从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