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非机动车行驶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条文注释

  在我国,自行车仍是人们日常出行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其他非机动车和农村的畜力车也占有相当的比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同在道路上行驶,给我国的交通管理带来诸多困难,行车道、路口、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以及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等都要考虑这一因素。

  本条中的“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是指国务院根据本法所作的实施细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自道路交通的特点所作的实施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