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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释义

  • 物权法释义:第二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发生效力的规定。●立法背景本法第一章规定了物权公示原则,以维护交易安全,为第三人利益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物权法释义:第二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动产物权占有改定的规定。●立法背景.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使受让人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物权法释义:第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不动产登记簿效力以及管理机构的规定。●条文解读前文已述不动产登记簿的几个特征。在本法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物权法释义:第二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船舶、飞行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登记的规定。●立法背景现行法律对船舶、航空器的物权登记效力问题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物权法释义:第二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八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物权法释义:第二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五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动产物权受让人先行占有问题的规定。●立法背景本条规定的是设立或者转让动产物权时的一种特殊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物权法释义:第三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请求权的规定。●皇立法背景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的请求权是物权保护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物权法释义:第二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因继承或者受遗赠等而取得物权的规定。●立法背景除去因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而导致的物权变动,可以不依一般的公示原则直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物权法释义:第二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动产物权指示交付的规定。●事立法背景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是通过登记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物权法释义:第三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八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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