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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释义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三十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释义】本条是关于中标项目分包的规定。一、本条所讲分包,是指投标人拟在中标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三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释义】本条是关于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的规定。一、关于开标时间。本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三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三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释义】本条是关于开标主持人与参加人的规定。一、开标由招标人负责主持。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当然得自行主持开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三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三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三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三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释义】本条是关于招标人对于评标过程的保密义务和评标不受非法干预和影响的规定。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三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释义】本条是关于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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