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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释义

  • 产品质量法释义:第二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九条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释义】本条是关于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规定。一、所谓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对涉及耗能高、技术落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产品质量法释义:第三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四条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释义】本条是对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产品质量的义务的规定。一、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是指销售者应当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措施,如采取必要的防雨、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产品质量法释义:第三十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条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释义】本条是对生产者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禁止性规定。本条对生产者禁止性行为的规定有两种:一、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产地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产品质量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释义】本条是关于产品缺陷含义的规定。一、为利于认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产品质量法释义:第三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释义】本条是对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的义务的规定。一、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是指国务院及其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产品质量法释义:第三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一条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释义】本条是对生产者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禁止性规定。质量标志是指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颁发给生产者,用以表明该企业生产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产品质量法释义:第四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七条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产品质量法释义:第三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释义】本条是对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作出的三项禁止性行为的规定。本条对生产者的禁止性行为的规定有三项:一、生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产品质量法释义:第三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六条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对销售者销售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的义务规定。一、按照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有产品质量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产品质量法释义:第四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八条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有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释义】本条是关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检验机构对有争议的产品进行质量认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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