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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解读四十五: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 现行有效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缓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解读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八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现行有效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二:专项集体合同 现行有效

    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解读】本条是关于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的具体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劳动合同法解读四十六:经济补偿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现行有效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解读】本条是关于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的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九 过失性辞退 现行有效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劳动合同法解读四十七:经济补偿的计算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四: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现行有效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劳动合同法解读四十 无过失性辞退 现行有效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五:集体合同对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现行有效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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