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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释义

  • 工会法释义:第三条 现行有效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工会法释义:第四条 现行有效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工会法释义:第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十三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释义】本条是关于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规定。1992年工会法没有规定工会专职干部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工会法释义:第一条 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释义】本条是关于工会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规定。为了更好地理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工会法释义:第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十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释义】本条是对工会法人资格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工会法释义:第五条 现行有效

    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工会法释义:第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释义】本条是关于工会任期的规定。这一条是这次修改工会法根据常委委员的意见新增加的规定。一些常委委员提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工会法释义:第六条 现行有效

    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工会法释义:第二条 现行有效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释义】本条规定了工会的性质和基本职责。一、工会的性质所谓工会的性质,是指工会的本质属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工会法释义:第七条 现行有效

    第七条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释义】本条规定了工会的建设和教育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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