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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释义

  • 职业病防治法释义:第七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七十八条本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治活动可以参照本法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执行本法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第2条规定的用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职业病防治法释义:第七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七十九条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施行日期的规定。法律生效日期的问题,是任何一部法律都要涉及到的问题。一部法律通过以后,就产生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生效、在什么地域范围内生效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职业病防治法释义:第六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二)未采取本法第十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职业病防治法释义:第七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七十二条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职业病防治法释义:第七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七十三条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职业病防治法释义:第七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七十四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担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并从省、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职业病防治法释义:第七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七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职业病防治法释义:第六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二)未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职业病防治法释义:第六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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