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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41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一条【撤销变更登记】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条文注释在有些情况下,公司股东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63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三条【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50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条【分公司的注销登记】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42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成员备案】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关联法规《公司法》第184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62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二条【年度检验费】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年度检验费。年度检验费为50元。关联法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6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51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一条【提出申请的方式】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43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申请注销登记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64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四条【营业执照的使用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52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二条【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是否受理的审查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44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四条【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文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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