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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

  • 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第42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二条【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第41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一条【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第43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三条【预警信息发布、报告和通报】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第52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二条【突发事件应急协作机制】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第62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二条【事后查明原因总结经验】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条文注释对事故灾难进行调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第44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四条【三、四级预警的应对措施】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一)启动应急预案;(二)责令有关部门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第53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三条【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条文注释本条中“统一&rdquo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第63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三条【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第45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五条【一、二级预警的应对措施】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第54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四条【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条文注释本条规定禁止的行为包括:一是编造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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