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发布部门:
高级搜索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

  •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39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九条【交通限制的提前公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11条 现行有效

    第十一条【车牌号的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28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八条【交通设施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40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条【交通管制的条件】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条文注释交通管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交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13条 现行有效

    第十三条【安检】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30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条【修复补救措施】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42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二条【车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14条 现行有效

    第十四条【强制报废制度】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31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一条【不得非法占道】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条文注释非交通活动主要是指在道路上从事打场、晒粮、放牧、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摆摊设点、停放车辆、挖沟引水或者进行商品展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43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三条【安全车距及禁止超车情形】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分类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