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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

  • 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第二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九条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退还所用、所得款物,并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前款追回、追缴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第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十九条受赠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释义】本条是关于受赠人使用和管理受赠财产的规定。受赠人内部机制的健全,是捐赠活动各个环节中最重要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第三十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条在捐赠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逃汇、骗购外汇的;(二)偷税、逃税的;(三)进行走私活动的;(四)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第二十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条受赠人每年度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海关对减免关税的捐赠物品依法实施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可以参与对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第三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一条受赠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捐赠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释义】本条是对受赠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的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第二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一条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释义】本条是关于捐赠人对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的规定。受赠人对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第二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二条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释义】本条是关于社会监督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本法总则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第二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三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厉行节约,降低管理成本,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从利息等收入中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开支。【释义】本条是关于公益性社会团体的管理成本的规定。一、节约原则与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第三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二条本法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释义】本条是对本法施行时间的规定。法律的施行时间也就是法律生效的时间。正确地理解法律的生效时间,是运用法律不可缺少的条件。法律从何时开始生效,一般根据该项法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第二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四条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释义】本条是关于企业依照本法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法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规定。一、享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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