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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法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一条 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释义】本条是关于防洪法立法目的的规定。防洪法作为一部调整人类在与自然的斗争中所形成的社会关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二条 现行有效

    第二条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释义】本条是关于防洪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的规定。一、洪水的流域性特征决定了防洪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的流域性工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三条 现行有效

    第三条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释义】本条是关于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纳入计划及防洪费用筹集原则的规定。一、长期以来的防洪实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四条 现行有效

    第四条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江河、湖泊治理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开发相结合。本法所称综合规划是指开发利用水资源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五条 现行有效

    第五条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制度。【释义】本条是关于防洪工作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一、由于水资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各个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六条 现行有效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释义】本条是关于单位和个人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以及参加防汛抗洪义务的规定。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的义务。我国宪法规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七条 现行有效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进行江河、湖泊治理,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巩固、提高防洪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八条 现行有效

    第八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十一条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以及防汛和抗旱相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九条 现行有效

    第九条防洪规划是指为防治某一流域、河段或者区域的洪涝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包括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防洪规划,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以及区域防洪规划。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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