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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释义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三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释义】本条是关于从业人员的知情权和建议权的规定。一、生产经营单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释义】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一、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三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 第四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五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释义】本条是关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五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释义】本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履行的报告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六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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