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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释义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31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一条【其他人员的回避】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条文注释本条规定了其他人员的回避。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也要依法实行回避制度,主要是考虑这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41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一条【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关联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7-50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25、326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21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一条【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32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二条【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42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二条【证据及种类】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23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三条【级别管辖变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条文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33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三条【委托辩护人的时间】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43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三条【证据的收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24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四条【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34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四条【指定辩护】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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