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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第25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五条【申请鉴定的期限及逾期鉴定后果】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第35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五条【诉讼请求变更告知与举证期限的重新指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第16条 现行有效

    第十四条【证据材料的编排和法院签收】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第26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六条【鉴定人的确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鉴定主体的选择和指定的规定。鉴定人应当享有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第36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六条【举证期限的延长】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第47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七条【证据应经质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第37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七条【证据交换的启动和适用范围】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条文注释证据交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第57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七条【证人作证的内容与方式】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出庭作证的证人陈述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第48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八条【不公开质证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关联法规《民事诉讼法》第66、120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 第38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七条【证据交换的启动和适用范围】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条文注释证据交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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