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环境保护法释义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发布部门:
高级搜索

环境保护法释义

  • 环境保护法释义:第31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一条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可能发生重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环境保护法释义:第40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环境保护法释义:第32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释义】本条是关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环境保护法释义:第26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环境保护法释义:第41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一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环境保护法释义:第33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三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释义】本条是关于有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管理的规定。对于有毒化学品的安全控制和管理,我国制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环境保护法释义:第27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七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释义】本条是关于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环境保护法释义:第42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二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释义】本条是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根据特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环境保护法释义:第34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内污染转嫁禁止制度的规定。防治污染转嫁是指防止国外、境外地区的厂商或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将污染严重的设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环境保护法释义:第43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刑法》第338条和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分类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