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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释义

  • 消防法释义:第三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五条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执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二十五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五条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安消防机构在发现火灾隐患后应采取的措施的规定。本条规定的是公安消防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是公安消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三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六条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释义】本条是关于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的规定。消防车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二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释义】本条是关于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方面的规定。我国的消防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三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七条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得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安消防队扑救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二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公安消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四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四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九条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人身伤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三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八条对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规关定给予医疗、抚恤。【释义】本条是关于对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医疗、抚恤的规定。本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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