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的决定

(2022年4月26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废止2005年10月26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