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1年12月10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请的《关于废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的议案》和说明,决定废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公布日期:2022-08-26施行日期:2022-08-2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2-08-26
施行日期 2022-08-26
发布部门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法规题注
2021年12月10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正文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1年12月10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请的《关于废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的议案》和说明,决定废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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