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北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湖北省信访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布日期:2022-05-26施行日期:2022-05-2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2-05-26
施行日期 2022-05-26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正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北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湖北省信访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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