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2013年10月30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3年11月29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2021年10月29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公布日期:2021-12-02施行日期:2022-01-0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1-12-02
施行日期 2022-01-01
发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13年10月30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3年11月29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2021年10月29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正文
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2013年10月30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3年11月29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2021年10月29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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