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08年3月28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六日

  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基础平台,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精确、高效、协同管理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为加快实施数字化城管工作,提升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文明和谐、清新净美的新南通,根据国家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试点实施方案》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7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及专业管理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责,切实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应用现代数字技术,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加强市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建立起政府监督协调、部门(单位)规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全面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和工作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基本标准,把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优美、洁净、舒适、有序的人居环境作为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政府从管理城市向服务城市的转变。

  2.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的原则。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体系架构、系统运行的软硬件环境、单元网格划分及编码、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分类及编码、考核标准、数据内容及传输要求、业务操作流程和问题处置流程等在执行建设部规范标准基础上,结合南通实际,采用统一标准,实现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与电子政务平台的有效对接,并使该系统具备扩展覆盖到其他部门和管理领域的功能。

  3.整合资源、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南通实际情况,本着节俭、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中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公用事业、公安、交通、人防管理监控系统、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移动GPRS网络、电子政务系统等各类城市信息资源、网络资源、数据资源和管理资源,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发挥后发优势,形成具有南通特色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

  4.权责明晰、科学评价的原则。遵循权责统一,主体唯一,“部件以条为主,事件以块为主”的基本思路,明确界定城市管理各类部件、事件的责任主体。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强化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和部门(单位)的监督考核,建立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为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依据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标准,以万米单元网格为城市管理基本单位,通过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构建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运行、监督考核体制,达到精确、敏捷、高效的城市管理效果,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和动态化,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城市长效管理和常态管理。

  (二)具体目标

  1.监督及时。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的精确定位,及时发现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随时掌握责任主体对问题的处置情况。一期项目实施后,覆盖区域内城市管理问题24小时发现率达100%,规定时限问题处置情况反馈率达100%.

  2.流程科学。创建“信息采集传输-案卷建立(受理和立案)-任务派遣-任务处置-处置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七个环节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实施“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处置、四级网络、统筹协调、分口处理”的管理模式,逐步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3.处置高效。以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实施为切入点,整合城市管理资源,理顺城市管理职能,明晰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城市管理的职责,建立问责制和跟踪督办制;建立城市管理考核新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的刚性约束,提高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能力,规定时限问题处置率达到95%以上。

  三、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整个南通市区355平方公里,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一期先实施建成密集区约40平方公里,一期运行后,再实施二期工程。

  (二)对象范围。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对象,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2007)中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确定的六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和五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为主,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城市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的区域,暂只进行网格划分,不进行部件普查,在建设中逐步完善。

  四、组织机构

  建立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该“中心”设在市城管局,主要是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履行对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的监督、协调和指挥职能,实现问题发现、派遣处置、指挥协调、监督评价等环节的新的城市管理流程。为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转,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有执法编制中划入16名,其中10名连编带人划入,其余6名编制按规定程序招录专业技术人员。聘用12名信息受理员,均为劳务合同制工人,由“中心”管理。信息采集方式与人员的配备由市编办会同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具体商定。

  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二级指挥中心,为区政府(管委会)指挥、调度、协调数字化城市管理事务的机构,履行向区专业部门和街道(镇)派遣任务并监督完成情况、向市级平台反馈问题处理结果等职能。

  市各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处理终端,配备专门设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即时接受市级平台管理信息、协调处置问题并按规定反馈处置结果。

  五、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程投入大、技术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数字化城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崇川、港闸区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组成。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数字化城市管理区级平台建设和相配套的网络终端建设。

  (二)落实保障各项经费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采取统一设计、分级建设,市、区分别承担经费的办法组织实施。整个系统由市级统一设计,市级平台、区指挥中心电子设备、市级部门(单位)终端由市级组织建设,区级平台以下网络与终端由各区根据统一的设计标准组织建设。

  所有数据普查、软件开发经费,市、区两级平台建设经费,市级部门(单位)终端建设经费,人员培训经费等都由市级财政承担;区级平台与街办、区级部门以及街办与社区的网络建设费、区级平台以下终端建设费等由区级财政承担。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做好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经费预算安排。

  (三)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和衔接,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综合监督考核评价体系,从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和岗位评价等方面,实现对各区、街道及专业管理部门工作绩效的综合考核评价,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要以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价结果为依据,积极引入社会评价,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度,建立包括市民评价等内容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要定期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各职能部门(单位)的责任制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城市管理部件养护作业经费、监察部门进行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依据。

  附件: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强化数字化城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快速推进,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 晋  副市长

  副组长:钱志平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月梁  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成 员:尹建勇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洪涛  市公安局调研员

  辛鸿堂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 坚  市民政局副局长

  顾宗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陆国强  市编办副主任

  朱正春  市人事局副局长

  刘建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维贤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 彤  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朱桂华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黄惠兵  市人防办副主任

  殷 蓓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沈 洁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 伟  南通质监局副局长

  李 俊  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主任

  田 桦  崇川区副区长

  蒋才茂  港闸区副区长

  陈 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由钱志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局内。

  1.综合协调组。由市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市政府办、监察局、事务管理局、信息中心组成。负责制定《南通市数字化城管工作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构架模式、网络建设内容和方法步骤,突出系统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解决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实现突破。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负责专家咨询组的建立以及与各专业组的衔接。制订和完善信息受理员、信息采集员工作规范、监督考核制度,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城市管理问题处置评价考核等制度。提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体系建议方案和考核标准。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软、硬件系统的环境建设。

  2.技术支持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政府办、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事务管理局、信息中心、各区政府(管委会)组成,负责建设技术方案的制定、硬件采购、软件系统开发等。创新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合理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管理体系。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统一形成快捷高效的联动和互动服务方式,提高城市运行管理数据的处理能力,拓宽服务领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覆盖各区、街道(镇)、社区的数字化网络系统,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建立起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同时,适应提高管理水平和拓展管理范围的需要,注重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和扩展性,为各行政区域之间的系统联网预留接口,为系统升级换代预留发展空间。

  3.数据采集组。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公安局、国土局、建设局、城管局、民政局、信息中心、三区政府(管委会)组成,负责城市地理数据普查、部件(事件)普查与现场调研、网格划分、部件测绘定位等工作。要依照建设部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数据库。在积极整合城市各类信息资源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认真采集、分析、整理单元网格、城市管理部件、空间地理、地理编码、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数据,满足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运行需要。

  4.机构编制组。由市编办牵头,市财政局、人事局、城管局、法制办、质监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组成,制定机构、编制和人员方案,组建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界定资金渠道以及对现有的城管执法体系进行调整。负责制定技术标准、明确事件(部件)责任主体,编制《指挥手册》。要加强信息受理员与信息采集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要从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出发,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