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陈弘平提出的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弘平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68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2月27日
公布日期:2013-02-27施行日期:已失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 2013-02-2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文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陈弘平提出的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弘平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68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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