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203号令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中心镇行政执法权限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政府2013年1月10日
公布日期:2013-01-10施行日期:已失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令2013年第203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 2013-01-10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正文
市政府第203号令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中心镇行政执法权限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政府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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