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6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已失去存在依据和必要性,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布日期:2012-06-26施行日期:已失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 2012-06-26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
正文
(2012年6月26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已失去存在依据和必要性,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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