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6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已失去存在依据和必要性,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