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计〔201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科技部组织编制了《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

  http://www.most.gov.cn/fggw/zfwj/zfwj2012/201202/t20120227_92756.htm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