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武区人民法院:

  你院2001年2月23日《关于彩票纠纷是否受理的请示》及所附有关材料均已收悉。经研究认为,北京市公民王嘉铭在认购中国体育彩票过程中,认为摇奖现场混乱、财务制度不公开、摇奖程序和技术有误、开奖前未提前停售彩票,对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宣武区公证处提起诉讼,其关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中国体育彩票第01004期发行摇奖活动无效、判令重新摇奖一次”的诉讼请求,既不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财产关系,也不属于在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中产生的纠纷,而是对彩票活动的内部管理规程有意见。此类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调整范围,故对彩票管理规程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特此批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00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