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关于金融支持宁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关于金融支持宁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全区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全区“十二五”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特色牌、走惠民路”,通过实施“信贷富民、支付便民、征信惠民”等一系列工程,实现以下目标:   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在保持信贷总量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为全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围绕新型工业化、特色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保持较高水平。   金融服务民生水平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生态移民、创业就业等民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保险服务层次全面提升,城乡居民享有便利的“一卡通”公共服务。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推进。深入开展信用教育和宣传,积极打造“诚信宁夏”,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促使全区成为资金“洼地”。   二、工作思路   (一)科学发展。发挥金融在支持全区“十二五”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必须以支持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根本,以促进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方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二)改善服务。继续深化区情认识,结合实体经济发展特点,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努力满足经济主体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三)合力推进。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推动,金融机构认真落实,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加强政府部门、金融系统、企业的沟通合作,形成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合力。   (四)优化环境。注重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提升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实现金融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工作措施   (一)保持融资总量较快增长,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信贷是全区实体经济的主要资金来源。“十二五”时期,信贷较快增长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仍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好中央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金融扶持政策,努力保持信贷较快增长,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确保“十二五”时期信贷年均增长20%以上,贷款余额翻一番以上。   2.大力发展债券融资。进一步加强培训和辅导,提高企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了解程度,增强企业开展债券融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我区企业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等债券,使债券融资逐步成为全区企业获得资金的有效途径之一。   3.注重开展股权融资。努力挖掘和培育上市企业,及时解决影响企业上市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快企业上市步伐。重点推动具有地方经济优势和良好成长性的企业上市融资,尽快实现创业板零的突破。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培育和增强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   4.积极推动保险融资。加强“银行、保险、企业”合作,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全区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发展,加速出口企业资金周转,为出口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新的方式。   (二)加强信贷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1.大力支持项目带动战略。积极跟进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沿黄城市带为重点的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加大信贷对银川至西安高速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油气管道和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力促“十二五”期间投资高位增长。对于符合新增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沟通,扎实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前期准备工作。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合理分散信贷风险,为符合条件的大型投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2.重点支持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紧紧围绕“工业强区”战略,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为信贷投放重点,大力支持煤炭、电力、煤化工等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加强对宁东—鄂尔多斯—榆林能源化工“金三角”的金融服务,推动区域能源资源合作。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化工、冶金、建材、医药、轻纺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充分利用民贸贴息优惠政策,扶持羊绒、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壮大。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做好对承接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金融服务。完善保险服务体系,提供满足能源化工、新兴产业生产经营需求的保险产品,提升专业领域防灾防损咨询服务能力。   3.助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着力创新金融产品,改革信贷管理制度,积极增加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投放,加快提升服务业贷款占三次产业贷款的比重。积极支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以仓储设备、运输车辆抵押和集团担保的方式扩大物流企业信贷投放,加快发展货运险、承运人责任保险等物流保险险种,逐步健全物流保险体系。加强旅游景区非现金支付环境建设,支持信用好、有市场的旅游开发企业以景区经营权和收费权质押获得贷款,继续做好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旅游业相关险种的承保理赔工作。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努力满足文化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积极为代理、法律、经纪、咨询、公证、广告、会展等中介服务提供资金结算、咨询等金融服务,加大会展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的信贷投放。   4.改进和完善绿色信贷。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把项目对节能和环境的影响作为贷前审核和贷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加大对合规项目的合理信贷支持,推动宁东、太阳山等工业园区循环产业链建设,支持高耗能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对风能、太阳能项目开发、可再生能源领域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支持。从严控制不符合节能减排政策规定和淘汰落后产能要求的项目或企业贷款,严把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信贷关。   5.推动沿黄经济区金融一体化。加大对沿黄城市带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沿黄经济区与呼包银经济区、陕甘宁经济区等地区的跨区域金融合作,实现金融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便利流动和优化配置,为沿黄经济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银川市金融业龙头带动力和区域辐射力,推动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提升金融发展水平,带动固原市金融业发展,形成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支持沿黄经济区城乡统筹发展。   (三)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加大金融支农服务力度。拓展政策性银行支农服务领域,积极推进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提升邮政储蓄银行的支农能力。以农业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着力点,加大信贷投入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确保涉农贷款比重持续提高,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壮大。   2.提升涉农信贷服务水平。推广“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模式,加强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的合作,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房用地制度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相应的抵押贷款业务,丰富农户贷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加大对农田水利、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资金投入,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在贫困乡镇设立网点,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紧紧围绕“三大农业示范区”建设,扎实做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不断丰富承保的农作物种类,提供适合特色农业生产需求的保险服务。紧密结合“少生快富”工程,抓好农村计划生育保险工作,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开展农民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积极推动农房保险、农机保险业务发展,提高农民风险保障水平。积极开办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业务,推进设施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4.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鼓励各类支付服务组织向农村市场延伸,提高农村地区跨行支付结算业务的处理效率,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代理方式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改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范围,提高支农、惠农卡普及率。鼓励在国家粮食收购、果蔬等各类专业市场应用非现金支付结算方式,支持农村地区开展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网上支付等新业务。   5.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全区统一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系统和信用评价机制,多渠道推进农户信息征集与更新工作。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评选,逐步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信息采集、整合、信用评价和信息服务机制。加强农村青年诚信意识教育,开展农村青年家庭综合信用评价,加大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扶持力度。   6.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立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产权模式和治理结构,形成良性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实现可持续经营发展。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各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设立营业网点,实现空白乡镇金融机构全覆盖,培育和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商业银行通过批发或转贷等方式解决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后续资金不足问题。   (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1.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将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信贷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抓手,确保中小企业信贷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扶持培育非公有制企业增实力、上规模。继续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专营机构的作用,实现中小企业的专业化服务。地方性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地缘优势,挖掘企业信用信息,努力打造中小企业服务品牌。   2.加快中小企业金融创新。从中小企业特点出发,细分企业类型和融资渠道,积极推广动产(权利)担保贷款、互保联保贷款、循环自主贷款等多种信贷创新产品。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抵押担保范围,围绕应收账款、存货等创新多种物权组合担保形式,围绕“五大十特”工业园区大力发展供应链、产业链融资业务,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特色化的信贷产品。进一步简化中小企业业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为企业量身定制信贷、结算、结售汇、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切实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3.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中小企业票据的签发、承兑和贴现力度,进一步发挥票据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中小企业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发展工程,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立“推荐发行债券中小企业库”,推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成熟的中小企业借助中小企业板融资。   4.着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沟通协作,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适时举办多种银企对接活动,为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提供交流合作平台。研究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基金,合理分担中小企业贷款风险。   (五)加大扶贫信贷投入,支持生态移民工程。   1.大力支持生态移民地区发展。根据生态移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确定信贷投放重点和范围。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的扶助作用,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积极向移民提供银行卡、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支持移民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促进移民就业和增收。完善对移民地区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服务业的金融服务,促进移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加快改善和提升。   2.稳步推进劳务移民金融服务工作。围绕劳务移民就业及培训需求,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及就业培训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职业教育培训特点的贷款管理办法,结合订单式、定向性劳动力转移培训,采取由用工单位、培训基地统一“承贷承还”的方式,向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民工或农村适龄青年提供信贷支持,提升农民转移就业能力。   3.加强生态移民地区基础风险保障。增加适合生态移民地区生产、生活的险种,为移民生产、生活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推动生态移民地区小额人身保险发展,有效规避移民因疾病、意外和自然灾害致贫返贫的风险。大力推进政策性计划生育保险工作,切实解决移民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健康及养老等风险保障问题。完善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照顾政策,吸纳符合条件的移民在保险业就业。   4.推动生态移民信用区建设。在全区移民地区开展以信用宣传、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贷创新、政策扶持、政府引导、协作维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移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生态移民、诚信不移”为主题,开展信用和金融知识宣传,着力建设生态移民信用区,逐步改善移民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   (六)加快发展普惠制金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促进就业、推进全民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应在资信审查、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大力推广“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降低反担保门槛并逐步取消反担保。   2.继续完善助学贷款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授信管理制度,合理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不断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根据高校学生需求,加大助学贷款产品创新力度,推出更多符合学生需求特点的商业性信贷产品,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为辅的助学贷款体系。建立银校合作制度,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做好贷款学生还款确认和贷款回收工作,营造有利于助学贷款业务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3.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满足城镇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保险业务。大力拓展企业年金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制定商业养老保障计划,提高员工保障水平。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各类补充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产品,为城乡居民提供丰富多样的健康保险服务。   4.加大保障性住房支持力度。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根据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购房用途和住房性质、抵押物价值和变现能力、房地产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切实落实好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政策。   5.发展居民消费信贷。围绕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强消费信贷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居民参与消费信贷。拓宽消费信贷业务空间,推广信用卡等消费,支持教育、住宿、餐饮、旅游、文化、体育、房地产、休闲娱乐、商品零售等个人消费服务全面发展。结合“万村千乡”工程、“家电下乡”工程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促进扩大农村消费。   6.加快实施“一卡通”工程。扎实推进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支付结算系统网络。鼓励支付产品创新,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获得非现金支付服务的便利性。按照金融IC卡标准,以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加大受理环境改造力度、增加公共领域受理终端布放、升级自助终端设备为重点,加快公共服务“一卡通”体系建设,大力拓展金融IC卡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医疗、公共缴费、小额交易等公共领域的应用。支持各类支付机构发展电子支付业务,为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支撑。   7.积极打造“诚信宁夏”。积极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扩大信息采集和共享服务范围,形成信用信息征集和利用的长效机制。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推动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接入征信系统。以信贷市场为重点,引导银行业建立内外部相结合的信用评级制度,加快培育发展信用评级市场。   8.提升国库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开展电子缴税业务宣传,提高纳税人签约率及银行卡刷卡缴税、缴费使用范围,切实提高税款入库速度。推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实拨业务无纸化,保证国库资金及时准确到位。加强国库库存和现金流预测分析,积极争取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试点。加大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推进国库办理直接支付业务。   9.提高现金保障能力。健全和完善人民币流通预警监测网络体系,稳步推进和完善无库县域现金供应机制,增强现金供应保障能力,满足城乡居民交易的合理现金需求。充分发挥城乡反假货币网络站和三级鉴定管理中心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人民币流通绿色环境。继续加大小面额人民币投放力度,合理调节流通中人民币券别结构,全面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   (七)加强金融调控和监督管理,促进金融稳健运行。   1.提升货币信贷政策执行的有效性。从宁夏发展实际出发,认真领会金融宏观调控意图,找准执行货币信贷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对接点,提高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综合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全区货币信贷在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更多地投向“三农”和中小企业。积极推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全面提升信贷政策导向力。   2.强化金融管理的有效性。开展包括货币信贷、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信息安全、人民币收付、国库管理、征信管理、外汇业务、反洗钱等方面的综合执法检查,促使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强合规经营意识,认真贯彻各项金融政策。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开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稳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加强对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指导和监督,营造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   3.改进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加强对银行、证券、保险行业金融机构的依法监管,引导各行业金融机构积极防范行业风险,不断提高安全稳定运行水平。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保险代理等金融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管理,提升金融中介服务水平。   (八)提升外汇管理服务水平,支持全方位开放战略的实施。   1.促进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积极落实进出口核销管理等重点改革措施,组织开展贸易融资等业务,支持涉外企业加快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升级。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在工程承包、旅游、穆斯林用品和清真餐饮业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提升我区对外开放的结构和层次。   2.积极支持创建综合保税区。开展综合保税区外汇业务前期培训工作,掌握保税区业务操作流程,为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及筹备工作提供支持。加强外汇管理、海关、商务、税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密切配合,努力实现外汇管理的配套服务功能。   3.加快发展区域外汇市场。简化外汇管理程序和手续,积极创新外汇产品,推出适合我区企业与不同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结算与融资业务的产品,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社开办外汇业务,延伸外汇服务窗口。   4.改进跨境投资外汇服务。完善直接投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制度,改进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外汇服务。完善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重点投向新材料、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集群。扩大清真食品、民族特色用品、医药保健品和工艺礼品等产业的外资利用规模,改善利用外资的质量和结构。   5.切实落实进口促进政策。抓住进口核销政策改革和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等机遇,扎实做好涉外企业在进口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强化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进口大型技术装备、紧缺原材料和重要矿产资源。   (九)深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完善金融大宣传格局。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大讲堂”活动,积极宣传金融政策、金融知识和金融法规,为金融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整合金融宣传资源,坚持开展支付、征信、反假货币、反洗钱等金融知识“进宗教场所、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革命老区、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开展“公众教育日”活动,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金融知识宣传站”的主阵地作用,拓展金融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2.开展金融稳定监测评估。建立和完善金融稳定立体监测评估工作机制,提升金融稳定监测评估工作成效,做好异常金融机构风险提示及相关管理。完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稳步开展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工作。   3.加强金融生态环境考核。定期对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和年度量化考核,推动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尝试委托社会科研机构或中介机构具体实施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提高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   4.健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宏观审慎管理的实施机制,提高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效率。发挥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测评估。完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内蒙古六省区金融稳定工作交流协作机制,防范和化解跨区域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5.推动信息安全管理与服务。加强金融信息安全跨部门合作,提高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并化解金融业信息安全风险。加强金融标准化的应用,通过金融机构信息编码系统等标准规范,促进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金融科技与金融业务紧密结合,提供全面、及时、安全、准确的金融信息服务和数据共享。   6.加大外汇资金监管力度。按照“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和“均衡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外汇资金流入流出监管工作。加强外汇管理、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外汇资金异常流动的苗头和线索,打击各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   7.加强反洗钱监管工作。进一步发挥宁夏反洗钱工作厅局级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合作。深入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严格履行各项反洗钱工作义务,有效预防和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金融工作,注重听取金融监管部门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加强财政税收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财税的杠杆作用,为金融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二)健全协调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更好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帮助。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协调发挥好人民银行、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的监管职能。   (三)完善分析监测机制。定期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议,分析经济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明确金融工作重点。推进金融统计标准化工作,建立并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和社会融资规模监测体系,完善主要微观主体监测制度,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金融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