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稳健货币政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中心支行关于贯彻稳健货币政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导意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全市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发展步伐,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货币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稳健货币政策内涵,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责任意识   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好稳健货币政策的基本要求是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政策内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控制好货币供应总量,把好流动性总闸门;二是保持贷款总量合理适度增长;三是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把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和中小企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局,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四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努力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在操作上要突出四个重点:在调控目标上更加注重多目标之间的统筹权衡,在调控方式上更加注重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在调控操作上更加注重差别性,在政策实施上更加注重优化信贷结构。   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既是积极应对后危机时代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市实现城市发展战略、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直接关系到未来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正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理解、认真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努力保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投放,着力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找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用足、用活、用好资金和政策,不断探索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新模式和新途径,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目标的实现发挥好金融保障作用。   二、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以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助推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   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破解全市经济运行中的一系列结构性矛盾,坚持有扶有控,制定和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努力以信贷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一)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2011年全市重点推进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和项目结构为历年最好。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实现稳健经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加强流动性管理,优化信贷资金配置,促进信贷资金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的产业项目转移。对于信贷资金需求量较多的大型产业项目,可采取银团贷款、长期授信和集中授信等方式给予支持。灵活运用贴现、再贴现融资工具支持十大产业发展,通过票据选择支持十大产业企业融资需求,对资金缺口大、需求急的产业企业签发、收受的票据优先办理贴现和再贴现。加强政银企合作,积极开展政银企项目对接,重点支持十大产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和产业园区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整合与产业集聚。鼓励企业直接上市融资,引导和帮助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借助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实现直接融资。为安泰生物和富尔农艺争取在“十二五”期间成功上市做好金融服务。   (二)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推动自主创新作为支持“转方式、调结构”的中心环节,研究和探索支持自主创新的有效措施,推动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大力支持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化工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培植新能源、新材料、新生物医药等产业,开发终端产品,优化工业产品结构。加大对一重大型铸锻件生产流程改造、齐轨道铁路货车产品升级、新能源汽车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提升我市企业的竞争力和知名度。积极开展信贷产品创新,大力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助保金贷款等信贷产品,进一步开发适合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股权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新业务,拓宽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三)大力支持服务业跨越发展,推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繁荣发展服务业是“转方式、调结构”的核心工程,也是齐齐哈尔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2011年主要工作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开发适合文化产业、服务外包、旅游业、家庭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企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促进服务业集聚化、特色化、网络化发展。加大对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推动各类专业市场提档升级。围绕“扎龙湿地”、“江桥抗战遗址公园”等品牌,大力推广旅游门票收费权质押贷款和旅游开发经营权质押贷款,重点加大对我市特色旅游的金融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黑龙江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版权、放映权等质押信贷业务,积极推动以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为支撑的新兴文化业发展,培育一批文化骨干企业。   (四)大力支持现代农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要切实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绿色农业,重点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支持,加快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要求,重点支持泰来抗旱引水工程、尼尔基下游配套灌区工程、音河水库和卫星两大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按照人总行等三部委《关于深化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0]151号)要求,创新经营机制,细化“三农”信贷授权、授信、担保和客户准入标准,使农行更好地服务“三农”经济发展。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试点方案的要求,继续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推广和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公司+基地+农户+保险”的模式,努力破解“三农”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五)大力支持民生领域,推动实现发展成果共享。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消费增长的有关要求,通过发展住房、汽车消费信贷,扩大城乡居民消费信贷市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要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感,以推动创业带就业为中心,进一步扩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重点做好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妇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等的信贷帮扶。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富民工作,加强与财政政策的协调联动,探索创新“大学生村官+基地”、“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等信贷新模式,重点扶持大学生村官创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创办科技型小企业等自主创业或带动就业的项目。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稳步增加对棚户区、泥草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投入,最大限度满足市政府棚户区、泥草房改造项目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需求。   (六)大力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积极实施绿色信贷工程。   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10]170号),树立服务低碳经济意识,积极支持低碳产业发展,推动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各金融机构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积极支持十大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对产业升级、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项目的金融支持,支持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企业及项目的融资支持。   (七)大力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   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竞争力强的企业出口的资金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农副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特别是要积极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装备,加强对市内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引进外资的金融支持力度。稳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创新出口退税权质押贷款、贸易链融资等新型融资产品,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促进齐齐哈尔市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三、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服务水平   (一)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建设推广工作,及时完成行内系统开发和接口改造。研究推进IC卡应用,加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宣传。要充分发挥电子商业汇票的支付融资功能,大力开办电子商业汇票及其贴现、再贴现业务。认真落实齐齐哈尔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规划,继续推进我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货币信贷政策执行力。   各级人民银行要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传导质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均衡把握贷款投放总量和节奏,不断优化信贷结构。要切实做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的管理、监测、分析和调研工作,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及内部管理水平,督促法人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贷款投放的总量、结构和节奏。要继续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的作用,解决金融机构因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出现的流动性不足问题,引导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三农”倾斜。要继续强化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评估体系、提高导向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信贷政策现场检查督导范围和影响。继续支持和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工具融资。密切监测辖内金融机构流动性和不良资产状况,切实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的监测分析和调研,及时为各级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三)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各级人民银行要发挥好政策传递和信息交流的桥梁作用,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及时向金融机构公布地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结构调整规划以及重大政策信息等内容,深入研究和解决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更加注重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政银企三方在对接协作中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活动,进一步加快齐齐哈尔市银企合作信息网的建设,加强对优质项目和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促进银企对接向日常化、网络化、动态化发展。健全金融机构正向激励机制,完善落实“三农”贷款风险补偿、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战略新兴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等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金融与工商、司法、财税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依法维护银行债权、防止逃废银行债务,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