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发展社区服务,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是社区和谐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为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 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政引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目前,全国有84689个城市社区、59.9万个建制村(社区)。“十一五”期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发 展改革委、民政部《“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全国共建成综合性的社区服 务站30021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3515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53.9万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69.3万个。还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文化 中心(室)等专项社区服务设施。二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拓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生活救助、文化娱乐、社会治安等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逐步向社区覆盖,广泛推 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社区志愿互助服务蓬勃开展。超市、菜场、早餐等生活保障性商业网点得到重点配套,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托幼、食品配送、修 理服务、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逐步进入社区,极大地方便了社区居民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三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不仅有依法选举产生的村 (居)委会成员,也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城乡居民走上社区工作岗位,截至2009年 底,全国共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43.1万人、村民委员会成员234万人,社区公共服务从业人员215.8万人。此外,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成为社区志愿 者,活跃在社区服务各领域,人数已达2900多万,成为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四是社区服务方式不断改善。不少地方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 中心、社区服务站,实行“一站式”服务;不少地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方便快捷地满足了居民多样化需求。有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 立项目资金、开展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活动,增强了社区服务的活力和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五是社区服务制度 环境初步形成。国家围绕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出台了法律,围绕社区卫生、社会救助、劳动就业、文化教育、社区服务设施等内容出台了相关政 策,各地也相继出台了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的政策措施,社区服务的政策法规逐步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对社区服务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认同感 越来越强。   实践证明,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是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配套工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   但就总体情况而言,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也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存在突出问题是,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严重失衡, 社区服务设施严重短缺,街道、社区仍然缺乏服务场所,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刚刚起步。社区服务内容亟待丰富,社区公共服务城乡差距巨大,需求和供给脱节, 供给方式单一。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素质偏低,结构亟待优化。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不顺畅,缺乏统一规划,投入不足、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问题较为突出,资源整 合不够,社会参与机制亟待完善。   “十二五”时期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离不开社区服务,满足城乡居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离不开社区服务,维护社会的 和谐稳定离不开社区服务。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逐步加快,我国城乡基层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 的要求。适应城镇化和老龄化加快发展,有效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需求,需要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适应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职能转变,有 效承接大量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需要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适应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快速发展,有效回应居民的利益诉求,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需要加快社 区服务体系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梳理总结“十一五”期间社区建设尤其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 做法,系统分析当前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从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出发,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 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向社区覆盖,逐步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 民日益增长的社区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2.统筹城乡,整体推进。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制度,促 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体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资源共享、组织共建、队伍共管力度,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局面。   3.政府引领,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确保社区服务的公益性和便民利民特点,增强社区服务可持续 发展能力。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发挥多元主 体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4.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设施和网络作用,逐步整合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有关的资金、项目和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防止资源浪费。注重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和共驻共建机制,发挥综合效益,增强服务功能。   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既要全面谋划、科学布局、注重长远、整体推进,又要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从办得到的事情做 起;既要把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普遍性、规律性特点,又要区分不同情况,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实施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   (三)发展目标   从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出发,按照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兼顾城乡特点,逐步缩小差距,到2015年初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队伍、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1.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原则上每百户居民不低于20平方米。力争 “十二五”期末,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积 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逐步提高社区信息装备条件和社区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2.建立统筹协调的社区服务内容体系。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广覆盖,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兴旺发达,建立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 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内容体系,实现居民群众生活舒适方便。力争“十二五”期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城乡社区。   3.壮大社区服务队伍。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基本形成一支专业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服务队伍。   4.完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组织,着力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政府与 社区间的合作机制、社区组织之间的互动机制,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的制度环境。基本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以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城乡社区服务   1.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依托社区、街道(乡镇)、区(县、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劳动就业、法律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 助、社区养老、医疗卫生、计划生育、邮政服务、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流动人口管理、及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督等服务项目,切实保障优抚 对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口等社会特殊群体服务需求。基层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好发展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责任,保障城 乡居民群众基本需要和权益。公共投入要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困难社区倾斜,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建立基层人民政府主导社区组织协助、社会力量参与的 社区公共服务新格局。   2.大力发展社区志愿互助服务。根据社区居民构成,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 度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制度,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和带动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 入志愿者服务队伍。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志愿服务规范 化、制度化、法制化。鼓励和支持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互助服务活动,为老幼病残、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倡导并组织社区居民 和驻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承诺服务,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帮扶服务。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立政府倡导、社区组织扶持、专业社工引领、驻区单位 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志愿互助服务新格局。   3.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居民服务业,重点发展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物流配送和废 旧资源回收等服务,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等便民利民网点,鼓励邮政、金 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等公用事业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布局,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继续实施 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初步建立规划合理、结构均衡、竞争有序的社区商业体系。优化配置社区资源,积极推动驻区单位 后勤服务社会化。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建立政府扶持、企业和居民主办、社区组织帮助的社区便民利民 服务新格局。   (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加大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综合考虑服务人群的规模效益,逐步建立起以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三级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社区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网络。   1.制定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按照人口规模适度、管理服务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社区居民自愿的要求,以县(区)、市为单位制定城乡社 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设施的数量、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建设规划要充分利用社区已有设施,提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 服务站以及相邻社区服务设施之间的共享程度。除卫生医疗等专业性较强的社区服务设施可单独设立外,其余的一般设在综合性社区服务设施之中,按照一室多能、 一室多用的原则,注重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   2.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按每个社区至少建设一个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站的总体目标,逐步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设施为配套、 服务网点为补充、室内外设施相结合的设施网络。主要功能:一是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议事、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活动;二是代办代理公共服务事项,保 障各项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全体居民;三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文体娱乐、健康休闲、养老抚幼、困难帮扶、信息邮政、家庭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四是为社区党组织和 自治组织提供办公场所;五是采集基础信息,反映居民诉求。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难以覆盖的自然村(居民区),可建设一批具有专项服务功能的服务网点,满 足社区居民最为直接、最为迫切的需求。   3.建立健全街道(乡镇)服务设施。实现每个街道(乡镇)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的总体目标,街道(乡镇)服务设施的主要功能:一是采集汇总社 区基础信息,办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二是开展居民活动、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生活便利等服务活动,三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和协调社区 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项目。   4.建立健全区(县、市)级服务设施。根据地方实际,建设以规模化和特色服务为主的社区服务中心。区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主要功能:一是向辖区单位和居民及 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服务,二是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是组织居民开展科普教育、健康休闲、文体娱乐、法律援助等活动,四是指导和监督街道 (乡镇)、社区两级服务中心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五是依托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服务。   5.开展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以县(市、区)或更大范围为单位,建设覆盖城乡社区各类业务、以社区综合数据库为基础、渠道界面统一、集中部署的社区综合信 息网络平台,全面支撑城乡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并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有效衔接。已开展社区信息化的地方,对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 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进行优化整合,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逐步向集约化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迁移。要规范社区信息的采集和应用,拓展和整合社区信息 化服务渠道,强化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与其他各类业务系统的协同功能。   (三)推行社区服务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   坚持本地培养和对外选聘相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设一支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重点、以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1.制定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发展计划。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把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当地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发展计划,鼓励、吸引优秀人才向社区流动。   2.充实壮大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干部队伍。依章依法选齐配强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逐步扩大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范围,全面推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健全居(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齐配强居(村)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   3.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工作岗位,扩大就业范围, 吸纳更多的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工作。扩大社区服务人员的来源渠道,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工作人员等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服务人才结构。 加强各类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社区服务研究和社区服务相关学科建设,为社区服务体系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4.建立和健全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制度。鼓励社区服务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支持他们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 现有的社区服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建立健全人才激励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落实社区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工 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关心社区服务人才的成长进步,探索建立培养发展入党、招录公务员、选拔基层干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等制 度渠道。   (四)推进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创新   1.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辖区人口较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社区专业服务机构,实现对社区全体成员的全员管理 和无缝隙管理服务。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注重培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度,并在组织运 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活动经费补贴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 理和服务。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协会等群众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   2.理顺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区县、街道(乡镇)层面能办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向社区延伸;凡属于基层政 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组织;凡依法应由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组 织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将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机制,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 乡基层的办事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合并相近或相同的服务项目,整合服务资源,优化人员结构,精简服务流程,增强服务能力。完善政策,进一步推进社区服务的 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提高社区服务效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共驻共建机制,扩大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服务的功能。   四、重点工程   (一) 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发展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积极做好为社区大中专毕业生、困难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大力发展以家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服务业,积极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发展社区救助服务。加强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为补充的社区救助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社区捐助接收站点、“爱心超市”、“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发展社区慈善事业。   ——发展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引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社区居民自我保健能力。   ——发展社区文化、体育、教育服务。加强改进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活动,推进学习型、节约型社区建设,支持广播影视向社区覆盖,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提升城乡社区文明程度。   ——发展社区治安服务。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健全社区居民内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开展经常性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做好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发展社区环境保护服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以农村社区为重点的卫生环境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完善社区生产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体系,不断改善社区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居民防灾意识和环保意识。   ——发展农村社区生产服务。根据农村居民需求,提供农资营销、农技咨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生产性服务,鼓励企业为农村社区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培育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构建综合服务和专项服务相协调的农村社区生产服务网络,提高农村社区服务农业生产能力。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快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留守老人、高龄老人以及生活贫困老人提供安全守护、餐饮配送、医疗保健、心理慰藉、日间照料等服务项目,提高为老服务水平和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社区特殊群体关怀工程   面向优抚对象、残疾人、精神病人、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开展生活照料、精神关怀和困难帮扶等服务。在特殊群体较为集中的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 合服务设施开辟专门的场所及提供相应的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建设供特殊群体使用的专项服务设施,并向周边社区覆盖。组织和动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广泛 参与社区特殊群体关怀工程,构建面向特殊群体的社区服务支持网络。力争“十二五”期末,使社区内每个特殊群体都能得到应有的社会关怀,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示范工程   继续推进城市社区服务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困难地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重点提高城 乡结合部社区、“城中村”社区、工矿企业所在地社区、新建住宅区社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社区管理服务水平,重点改善农村经济薄弱村社区、“难点村”社区、生 态移民社区、留守人口集中社区服务设施条件。   整合社区现有信息网络资源,支持部分地区建设覆盖区(县、市)或更大范围的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规范社区信息的采集、开发和应用,实现数据一次收 集、资源多方共享。拓展和整合社区信息化服务渠道,加强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与其他各类系统的协同功能。积极推进城乡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村) 委会的信息化建设,改进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提高社区组织和居民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四)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工程   大力开发社区服务工作岗位,扩大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来源渠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区居民就近就便灵活就业,鼓励吸引更多社会工作者、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人 才到社区工作。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能力建设,支持社区服务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 试,不断提高社区服务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对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指导社区服务和为群众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 理、素质优良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五)社区参与行动计划   制定并推行全民参与社区行动计划,培育和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和参与意识。设立社区公益发展基金,鼓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 社区服务,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整合城乡服务资源,组织城乡社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探索建立城乡社区互助服务新机制。推行社区志愿者注 册登记制度,鼓励和引导居民参与志愿者注册登记和公益性服务活动。   五、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社区服务法规制度建设。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地方配套法规。研究制定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指 导社区工作规则、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及管理办法、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社区服务居民满意度测评体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形成较为完 善的社区服务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   (二)加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要按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社区服务人员报酬、社 区服务工作经费、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经费等,采取社区居(村)民自筹、社区经济收入中安排、委托办理服务事项的单位划转、财政补助等方式予以解决。拓宽社 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赠或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建立多元化投入分担机制。年度福利、体育彩票筹集 的公益金要不断加大用于社区服务项目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完善社区服务扶持政策。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地方政府要切实予以保证;对闲置的公办学校、宾馆、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兴办社区服务事业。研究制 定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工商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   (四)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任务,统筹协调社 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落实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估,将建设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 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与宣传。加强社区服务领域双边、多边合作,立足国情,学习借鉴国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开展人员、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 的交流,鼓励吸引外资发展社区服务业,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国内不同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口帮扶支援力度。建立研究基地,加强社区服务理 论研究。扩大社区服务宣传,大力宣传表彰在社区服务中有突出贡献的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先进个人,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服务的 良好氛围。来源:民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