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公示《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旅游演出类》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文市发〔2009〕34号),打造旅游演出品牌,促进旅游演出市场的繁荣健康发展,2010年7月,文化部、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旅游演出类>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0〕24号)。几个月来,各地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选,截至9月底,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共收到全国199家旅游演出单位的申报材料,经过几轮专家评审,共评选出35个旅游演出项目入选《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旅游演出类》。   现将入选项目公示如下,公示期至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可将书面意见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联系电话:010-59881882)或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联系电话:010- 65201643)。特此公告。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入选项目表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0930/001e3741a2cc0e0e8447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