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2010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依然存在,世界经济复苏的基础并不稳固,我国经济回升的内在动力仍然不足。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工业经济发展中区域发展不平衡、优势特色产业结构不合理、中小工业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发展相对滞后、原材料产品多和延伸加工产品少、单位工业能源原材料消耗高和污染物排放高等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问题,推动全区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2010年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全区上下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继续扩大工业经济总量,大力调整优化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把调整结构与扩大总量结合起来,把提升传统产业与发展新兴产业结合起来,把较快增长与节能减排结合起来,在发展中加快调整,在调整中谋求发展。2010年,力争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5360亿元,增长1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000亿元,增长18%;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60亿元,增长20%;单位GDP能耗下降4%以上,达到1.9344吨标准煤/万元,完成“十一五”能耗下降22%的目标。   二、具体措施   (一)坚持大型、高端、循环发展的方向,提升优势特色产业水平。   加快运用现代技术、装备和经营理念改造提升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努力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集约水平和延伸配套能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   1.煤炭工业。控制开发总量,使原煤生产增长与运力增长和市场需求相适应。2010年,全区煤炭产量控制在7亿吨左右,转化率达到45%以上(新上煤炭项目达到50%)。扎实推进煤矿技术改造,全区地方煤矿要全部完成技改并通过验收,煤矿机械化生产水平提高到90%以上,煤炭资源回收率提高到65%以上。全年实施综采技改项目150个,120万吨以上矿井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生产,30万吨以下矿井退出市场,煤炭综采率达到85%以上。继续鼓励煤炭企业兼并整合。探索筹建鄂尔多斯中国煤炭资源交易中心。   2.电力工业。按照市场需求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改进电网和电源点项目建设,着重解决自治区内电网功能和电力外送问题,努力开拓区内工业用电市场,积极开辟区外用电市场,力争增加内需260亿千瓦时、外送1050亿千瓦时。蒙西电网投资70亿元加强500千伏主干网架建设,蒙东电网投资100亿元加快建设500千伏为主网架的统一电网。抓好呼伦贝尔至辽宁、白音华至大板至辽宁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争取准格尔至河北南网、锡林郭勒至山东、乌兰察布吉庆至华北等电力外送通道项目开工建设。电源点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当年新增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争取新开工装机容量600万千瓦。   3.冶金工业。积极支持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它钢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重点发展大型石油管材及特种钢材生产,优质钢比重提高到45%以上,主要原材料自给率要达到60%左右。大力推动有色金属系列化生产,年生产规模突破200万吨,延伸加工率达到70%以上。努力提升包头市、霍林河市原铝生产装备水平和生产能力,积极发展高精铝、铝型材、铝箔、合金、轮毂、化成箔、铸件等后续加工产品生产。积极推进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铜铅锌有色金属延伸加工园区建设,加快生产高精铜板、带、箔、管材、镀锌板等高附加值产品。   4.化学工业。继续推进现有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甲烷气、煤制乙二醇等示范工程建设,形成1000万吨(甲醇当量)生产能力。鼓励焦化生产企业采用附加生产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深加工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抓好已获批准的在建、新建煤制化肥项目建设。推动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配套建设电石渣制水泥等综合利用装置。2010年,争取投产和新建PVC项目总规模达到200万吨,PVC深加工率达到50%以上;化学工业产值占工业总比重突破10%。   (二)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坚持产业化发展方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自主创新,加快培育一批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符合自治区资源禀赋,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少、发展潜力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   1.煤洁净利用。着力提高煤炭清洁利用、综合利用水平。主要发展以IGCC为代表的热电多联产清洁利用、以煤—气化—合成燃料—化学品为主线的煤洁净利用,适时启动东部盟市和呼包鄂地区煤制气工程,启动东、西部各500万吨煤制油项目可研。加快1000万吨褐煤提质项目产业化工作进度。积极发展甲醛、多聚甲醛、醋酸、甲烷氯化物、二甲醚、甲基叔丁基醚、硫酸二甲酯等甲醇下游系列产品,延伸化工产业链,把我区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醇醚基地。   2.新能源开发。充分发挥我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资源优势,以风电和光伏产业为重点,依托国家特高压网建设,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火电打捆外送,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产业综合竞争力,打造国家绿色能源基地。2010年全区风电并网容量达到7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0万千瓦。争取“十二五”末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百万千瓦,“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3个至5个抽水蓄能电站,提高电网调峰能力和接纳风电能力。   3.新材料研究。重点抓好稀土、硅、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锗、铀、镁合金等新材料产业化。积极发展稀土永磁、发光、抛光、储氢等功能材料,大力发展稀土应用产业,到2012年年底稀土产业总产值翻一番。充分发挥我区现有多晶硅的生产能力优势,开发切片及电池、薄膜电池、太阳能光伏玻璃等产品,打造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太阳能发电产业链。积极推进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快建设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多联产工艺技术优化与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100万吨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循环利用项目。积极支持包头市等地区实施核电燃料发展计划、推进镁合金材料的产业化。   4.生物科技创新。充分利用我区动植物资源,推进蛋白胨等微生物培养基项目,建设微生物培养基示范基地;加快农畜产品有效成份提取分离技术的研究,建设生化制品产业化示范工程;引进一批起点高、规模大、面向国际市场的生物制药企业,建设生物发酵产业基地;依托空间生物科研成果,以空间微生物诱变育种及其产业化为主攻方向,组织实施发酵液的生物处理、辅酶Q10产品后续开发和紫杉醇开发3个产业化项目。   5.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围绕产业园区配套发展为生产服务的第三产业,尽快提升品牌设计、包装、仓储、营销、金融服务等领域的配套能力,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工业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科技咨询等服务性产业。   把发展新兴产业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结合起来,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企业尽快突破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认真实施产业技术示范工程,为新兴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改升级提供有力支撑,重点扶持10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85个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三)围绕产业多元、产业延伸,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   以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为目标,以“双百工程”为抓手,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搞延伸,围绕重点项目搞协作,围绕大型基地搞配套,大力发展延伸配套中小企业、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中小企业、高科技中小企业、现代生产服务型中小企业。   1.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继续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在钢铁和有色金属延伸加工、装备制造业配套加工、聚氯乙烯延伸加工、稀土延伸加工、硅和氟产业延伸加工、高端陶瓷生产及农畜产品深加工等重点领域,成规模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在引进大型电力设备、电子器件生产配套、小五金加工制造方面要有实质性突破,力争全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达到200个以上,引进资金达到1500亿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继续对承接产业转移成绩突出的工业园区予以奖励。   2.认真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09]66号)精神,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争取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突破280家,覆盖全部旗县(市、区),且每个盟市至少有一个亿元以上贷款担保公司。二是强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在东、中、西部各整合组建一个集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市场开拓、信息咨询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中介服务机构。选择3个至5个工业园区,建立创业孵化器,组织开展创业培训。三是继续实施“双百工程”。围绕大产业、大园区、大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园区化、集群化发展。到2010年年底,具有一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的产业集群达到40个,带动中小企业5000户。初步建成产业特色突出、竞争优势明显的专业化园区8个。全区中小企业增加值增长20%,占全部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70%,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   (四)优化投资结构,保持工业投入较快增长。   围绕结构调整总体目标,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组织实施好一批工业重点项目。全年实施自治区工业重点项目170个,完成投资1138亿元;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60亿元,同比增长20%。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注重传统产业技改升级,2010年计划实施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个,总投资280亿元,当年完成投资220亿元。二是注重中央企业在重大项目上的投入,2010年全区安排中央企业投资项目45个,完成投资1500亿元以上。三是注重非资源产业、新兴产业、承接转移项目的投入,2010年计划完成投资1500亿元。四是注重金融体系对工业项目的支持,争取工业项目贷款增幅达20%以上。   各级政府要重视项目的组织实施。自治区经委要将项目投资任务分解到各盟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抓项目上要热情不减、力度不减、要求不减。各盟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项目招商、抓投资落实、抓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力争盟市重点工业园区投入同比增长30%以上,保持全区工业投入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   (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强化节能减排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整合关闭小煤矿、小冶炼、小选厂、小硅铁、小电石、小水泥等落后产能,积极推广国家推荐的50项节能技术,认真做好“千家企业”和年耗能10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2010年,全区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50万吨,30万吨以下小煤矿全部退出市场;万元GDP能耗下降4%以上,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力争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单位达到10户以上。建设一批既有行业代表性又有地区特点的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推进粉煤灰、脱硫石膏、矸石、尾矿资源利用工作。   加强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矿山沉陷区治理和煤田灭火工作。2009年至2011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其中煤田灭火专项资金2亿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3亿元、沉陷区治理及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亿元、资源型城市转型专项资金1亿元。要加强露天煤矿复垦绿化工作,建设生态友好、环境友好的新型矿区。2010年年底,煤田火区1/3达到熄灭标准、1/3达到控制标准,规划治理项目全部按期开工。   (六)加强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向纵深发展。   1.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积极推动煤炭、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新兴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应用信息技术。继续抓好对50家重点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呼和浩特“两化融合”创新试验区实验基地建设工作,继续抓好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中小企业信息化统一应用平台的试点工作。   2.大力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积极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通信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尽快使信息产业成为我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支柱产业。继续加强呼和浩特电子产品制造业基地和包头内蒙古软件园区建设,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   3.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动电子政务的广泛应用,实现信息资源在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间的交换、共享和公开。完善全区应急联动指挥信息系统,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加快“网上审批”和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继续深入推动“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力争2010年年底实现全区所有盟市“一卡同城”的目标。   2010年,自治区基本建设预算安排信息化建设投入2000万元,用于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内蒙古宏观经济监测与管理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   (七)加强工业生产调度,保证工业经济健康运行。   1.抓好相关政策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208项减轻企业负担的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资源配置政策,重点支持大型装备制造、大型新能源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鼓励风力发电企业和自治区内重点风力发电设备生产企业联合开发风场资源。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为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做好用地服务,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指标。各盟市要积极帮助企业做好重点项目环评、水资源利用及相关配套手续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2.抓好电力调度供给工作。进一步强化发电量计划调控目标管理,平衡电力供需矛盾,保障电网安全、平稳、有序运行。按照自备电厂自发自用原则,进一步规范自备电厂运行管理。继续推进并扩大电力多边交易,建立电力大用户直购电的长效机制。2010年,力争大用户直购电企业达到30户,年交易电量150亿千瓦时,占地区用电量的20%左右。各有关电网公司要大力挖潜,超前服务,确保自治区工业用电的正常供给。   3.抓好重点企业和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铁路局的联系与沟通,做好协调调度系统的有效衔接,争取2010年新增铁路运力6000万吨,其中呼和浩特铁路局新增铁路运力4000万吨。自治区经委要会同呼和浩特铁路局公布中西部地区重点“白货”企业和煤炭企业名单,切实保障重点企业重要物资的运输。要加强与沈阳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的沟通和衔接,做好有色金属、粮食、化肥和进口物资的运输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中西部地区电煤供应长效机制,煤矿企业必须优先保证自治区内电煤供应。进一步完善成品油运输长效机制,鼓励中石油、中石化内蒙古销售呼和浩特分公司与神华集团、伊泰集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动煤基合成油就地消化,缓解中西部地区成品油铁路运输和保供压力。保证重点企业产品运输,保证“白货”运输比例达到30%,保证自治区内电煤运输。   4.抓好亏损企业减亏增盈工作。针对大中型国有企业亏损问题开展四项工作:着力通过整合资源,降低生产成本;着力内部改革挖潜,降低财务成本;着力开拓新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着力通过技术改造,增收节支。全区重点调度和监管20户亏损较重企业,建立激励机制,对年度减亏、扭亏、增盈工作进行考评。   5.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围绕实现基础安全目标,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确保工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高瓦斯矿区、大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狠抓煤矿基础安全,保持不出现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形势。二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建设,2010年,具备条件的1262户非煤矿山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14户金属和非金属矿山、6座尾矿库所属企业力争创建为标准化二级企业。三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许可工作,跟踪危险化学品项目进展情况,监督企业依法合规建设和试生产。加强对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继续对自治区重点监控的23户、盟市重点监控的77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专家会诊,同时加大对已经备案正在试生产的13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四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凡不服从监管未履行安全许可和备案手续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要重点追究当地政府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