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矿区、南郊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企事业单位,各中央及省直属企业、驻同部队: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城市环境,使广大市民欢度佳节,市政府决定:从1月26日起至3月16日,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努力开创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新局面。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和“努力构建宜居、利居、乐居的和谐家园”的总体目标,要本着“带着课题找问题,带着问题找原因,带着原因找对策”的务实态度,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创新运行模式,切实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落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从2010年1月26日开始到3月16日结束,为期近50天。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26至2月5日为自查督查阶段;   第二阶段:2月6日至3月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3月6日至3月16日为巩固成果验收考评阶段。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市容市貌   1、整治规范占道经营   (1)坚决取缔主干道两侧所有的乱堆乱占、乱摆乱放、马路市场、马路工厂、马路仓库,取缔在便道上展卖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店外经营”行为。对经规划确定的马路市场要进行规范化管理,防止向外蔓延。   (2)治理整顿主次干道两侧修自行车、钉鞋、修锁配钥匙等便民服务摊点。上述服务摊点必须进入小街小巷,距主次干道不得少于10米摆摊经营。   (3)彻底清理主干道两侧的游商游贩、饮食、水果、小百货等摊点。   (4)严格控制开业庆典活动,经批准的活动不准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必须做到人走场清地净。   (5)临街施工、临时建筑门面装修,必须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并按规定围场施工。   (6)严格管理早市、夜市、售奶点和早餐点,不准在主干道设立以上摊位,经批准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划定的范围内经营,同时做到活动场地的卫生整洁。   2、整治规范户外广告   (1)严格控制占道广告的设置,除公交站牌、候车亭、出租车乘降站、公益性广告外,对纯商业性占道广告严格取缔。   (2)市区主要街道两侧要控制和减少楼顶广告的设置,原来经批准设置的要提高质量和档次,要和周边的建筑相协调。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仿古建筑一律不准设置户外广告。   (3)整治规范墙体广告的设置,道路两侧门店店堂广告的设置标准原则上是一店(一个单位)一匾,广告规模要与楼体自然段相对统一。   (4)拆墙透绿的护栏墙体、路灯、电杆、交通护栏和树木、绿地上不准设置户外广告,使其保持整洁。   (5)规范管理软体广告,坚决取缔无证的广告设置者。   (6)彻底清除“野广告”,完善“三乱”(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广告治理机制,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成立“三乱”广告清理公司,推进“三乱”广告清除与道路清扫一体化作业模式。   3、加强集贸市场建设   根据“民生为本,疏堵结合”的原则,按照市政府今年工作要点,由市政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年内在市区内合理规划建设10个大型集贸市场,会同城区、南郊区建设28个小型便民市场和两个简易批发市场。集中整治期间,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规范治理整顿各类摊贩,为年内将小商小贩全部纳入市场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治环境卫生   1、整治建筑垃圾   各区、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对辖区内遗留的施工废土进行清理,做到干净彻底、不留死角。要做好建筑垃圾处理场的选址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新选六处总容积在300万立方米以上的处理场。   2、整治垃圾死角   (1)城区在加强市区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的同时,要彻底清除辖区内的垃圾死角。   (2)南郊区要重点清理“环城村”、“城中村”的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山、垃圾带。   (3)开发区、矿区也要开展好以整治垃圾死角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整治公共卫生   (1)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157号令),继续推进在主干道上实行垃圾袋装化工作,定时、定点倾倒,所有生活垃圾全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2)整治废品收购站(点),建成区内道路两侧严禁设置废品收购点。   (3)整治洗车场,洗车场一律实行全封闭,严禁室外洗车,污染路面。   4、加强公厕的建设   对危、破公厕要整修一批,对人群密集区的公厕要扩建一批,要在主要路段、繁华路段和中心区域新、改建一批水冲式公厕、环保型公厕。要加强公厕管理,建立公厕资产管理处置制度、公厕管理考核制度,使公厕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5、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1)增加清扫车辆、清运车辆,加快实现机械化清扫、密闭化清运步伐。按照“市容环卫资金市、区两级对半投入”的原则,各区要按照今年全市环卫投入规划,列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封闭垃圾清运车,确保各区生活垃圾全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   (2)增加垃圾箱(筒)的摆放数量和垃圾收集站的建设,加快实现容器化收集、清洁化管理步伐。城区范围内要在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增加摆放70个大垃圾箱、500个造型美、容量大的垃圾筒,各区也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垃圾箱(筒),力争达到容器化收集、清洁化管理和“垃圾不落地”的要求。   (3)加快4个垃圾中转站建设。按照市政府今年工作要点,城区要加快4个垃圾中转站建设,保证按规定期限完工。   (4)加快各类型垃圾收集站建设。各区要在集中整治期间继续增加垃圾收集站建设,集中财力建设一批大、中、小型垃圾收集站,力争在垃圾收集、转运站建设上,上一个台阶,提高一个档次。   6、大力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要求,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在自己的责任地段内实现“六无”,即无积存垃圾、积冰积雪、乱张贴、乱停放、乱摆摊、树木花草损毁。   一要抓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大同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目标管理检查考核办法》,继续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到层层有责任目标,人人有管理责任。二要严格按照《大同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目标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门前环境“脏、乱、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三要采取抵押的方式,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三)整顿交通秩序   1、公安交警部门要集中警力,加大执法力度,从严管理,依法处罚,努力杜绝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路畅人安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人行便道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或其他违法占道行为。   3、城市交通客运部门要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的力度,规范运营行为,整治车容、车貌,文明载客,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四)整治环境污染   1、在城市范围内严格取缔露天烧烤,取缔燃原煤的饭店以及其他经营户。   2、整治扬尘污染。要严格控制拉运施工用土、建筑垃圾产生的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加盖苫布,严禁沿途抛洒,一经发现严厉处罚。特别是加大对在晚10点至次日早6点清运施工用土、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这次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领导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大同市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领导组:   组长:郝月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法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立新 市政管委会主任   赵晓宁 市环保局局长   祁学峰 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勇军 矿区人民政府区长   赵志坚 南郊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正奎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薛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管理委员会。   主任:杨立新 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师庆和 原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孟爱军 原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新闻宣传组、督查验收组,不定期进行跟踪宣传、督查。   五、要求   一是要明确责任区的划分,促进责任制的落实。通过这次整治,要进一步推行四级(市、区、街道、社区)管理体制,层层明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按照“四定”(定人、定时、定段、定责任)的要求,真正做到精确到米、责任到人,重点解决“区划不清,界线不明”问题。各区、各单位要严格实行领导分级负责制,各区的行政一把手及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级要按时段、按要求、按标准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楚,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二是要努力探索城市管理新途径,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要把集中整治和开拓创新结合起来,各区、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勇于创新,勇于实践,善于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模拟市场、抵押承包、公开招标、挂牌服务、以奖代补、公司化运作”上有所作为、有所突破。   三是要强化新闻监督,营造舆论声势。通过广泛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影响,唤起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确保这次集中整治的实效。要认真解决新闻媒体反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大同电视台民生频道反映出来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是要加强督查,严格考评。集中整治期间,要加强督查力度和奖惩力度,在现场督查中发现问题后,以大同市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领导组办公室的名义,对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未有明显整治效果或拒不整改的,提出黄牌警告并按照行政问责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直至向领导组提出组织处理建议。同时对集中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的以权谋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整治力度大,效果好的单位,市政府要拿出一定资金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奖励,以调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行集中整治的积级性。集中整治期间,领导组要进行节前检查和集中整治验收考评,并依据考评标准评分排名,向社会公示,确保整治效果。   举报电话设在市市政管委会,2012163(白天)2039332(夜间)   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