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青龙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决定
公布日期:2009-07-31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9-07-3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青龙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决定
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青龙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由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关于批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旅游条例》决定
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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